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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三长两员”到法院现场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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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才华 沈启钦  发布时间:2012-09-14 11:18:29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9月13日,来自鼎城区160多名“三长两员”在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了现场观摩刑事审判,走进法庭学法。

    为了进一步抓好法治常德和法制鼎城建设,该区决定组织区长、乡镇长、村长和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到法庭现场观摩,现场学法。当天,区法院精心选取庭审的案件是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今年2月2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谢某,系我省新邵县太芝庙乡人,酒后到建设银行鼎城分行柜台去存款,因银行工作人员已下班,工作人员要求谢某在门口自动存、取款机上去操作。被告人谢某酒后吵闹,非要在柜台上存款,后再110干警的劝解下到自动存、取款机操作,但连续三次操作后不仅没有办理成功,银行卡也被锁死在取款机内无法取出。随后,谢某就用手将自动存、取款机砸坏。经鉴定,被砸物品价值9500元。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单位损失。案件通过依法审理,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法院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本次活动所选取的案件极具代表性、典型性和可观摩性,参加诉讼活动的法官、检察官、书记员、律师一律着职业装,讲普通话,按照诉讼法的要求认真组织了庭审。参加活动的学法人员一致反映,区法院的这一现场观摩学法活动开展得好,通过庭审观摩活动,感觉看得明白,听得懂,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业务水平。同时,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今后更好地树立法治理念,规范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了我区法治建设工作,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来源:办公室、刑庭
责任编辑:宋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