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鼎城法院构建执行联动平台 提高了执行效果
分享到:
作者:周建军 武利兵  发布时间:2012-09-28 10:08:48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近年来,鼎城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构建执行联动平台,更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果,截止2012年9月26日,院执行案件新收301件,已经结案265件,实际到位标的5601.9089万元,案件优良率100%。

  一、建立内部整体执行联动机制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年初,该院对全院执行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整合各庭室的优势和长处,建立内部整体执行联动机制.一是更进一步明确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责任和任务,并对各业务庭的执行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二、对执行机构进行了调整,增设了执行裁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对全院执行案件中异议案件审查、追加案件的听证,把好案件质量关;三、对各业务庭的执行案件统一建立台账,加强了跟踪督导;四、对各业务庭的执行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执行员的执行能力。

  二、建立纵向执行联动机制

      充分利用上级法院执行信息网络查询平台,多项措施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中做到上下级法院信息共享,打造形成一个纵向执行联动机制。年初,该院针对新案件较少、积案较多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积案清理、排查活动,执行法官通过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系统,调取被执行人及配偶身份信息,在各家银行进行帐户查询。通过此次活动开展,充分利用追加当事人的措施,执结了一部分积案,杜绝了信访事件的发生。该院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清理化解积案61件,有效化解了积存已久的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如李迎春与粟三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燕新枝与李万斌、王建伍农机事故损害赔偿案,因被执行人在案发后便外出打工,且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多次向本院要求执行,且有上访苗头。在今年清理积案过程中,该院通过信息网络平台查询其配偶的情况,并依法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上述案件得到了执结。今年5月,该院在中院执行局的指导下,成功地开展了一次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共执结执行案25件,并召开了一次兑现大会,当场兑现现金195万元,申请执行人当场向我院赠送了锦旗,当地电视台、网络、报刊均此事予以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建立横向联动执行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建立了执行案件敦促负责的综合督促制度,在执行实践中建成横向联动执行机制,以期进一步加强政府各执法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今年来,该院重点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该院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协商打击。如在执行贺小妹与文俊继承纠纷案、何金暾与赵红英买卖合同纠纷案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将本院诉讼保全物予以了转让,并采取躲避行为时,法官与公安机关联系协商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侦立案,通过网上追逃的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抓捕,被执行人被抓捕后立即将给付款项向该院交纳,积极履行了执行义务。
来源:执行局 办公室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