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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买卖枪支 构成犯罪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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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英明 刘蓉  发布时间:2012-10-08 16:01:52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时下,网上购物已成时尚,然而有人竟然网上买卖枪支。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网络购买枪支部件,自己组装成枪支后又通过网络平台卖给他人的案件,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熊美臣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1年6月,被告人熊美臣在网上向一个网名为“魔鬼型材”的人以17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支气枪套件,然后自己组装成一支秃鹰气枪。2012年春节后不久,熊使用该枪支在鼎城区灌溪镇打鸟时遇到同镇的代某,代某看上了该枪支,便委托熊购买同型号的枪支。熊于今年4、5月份以4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支枪支套件另加长枪管,自己组装成枪支后,以6100元的价格卖给代某。今年4月,被告人熊美臣网上聊天结识刘某,刘得知熊有一支仿秃鹰气枪,便要求将其买下。今年7月8日,熊以5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枪支卖给了刘某。案发后,熊美臣组装买卖的枪支经权威部门鉴定,该枪支有杀伤力,属国家管制的枪支,禁止非法买卖。鉴于熊美臣到案后,坦白交待犯罪事实,主动退清赃款,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行政庭 刑庭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