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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近亲结婚十五年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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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立勇  发布时间:2012-10-17 10:34:49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10月16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蒿子港法庭审理了一起婚姻无效纠纷一案,经庭审查明和法院调查取证,原告游某和被告刘某系表兄妹关系,法院依法判决婚姻无效。

        原告游某和被告刘某1996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7年11月5日在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1998年2月27日生育大女儿,2001年2月5日生育小女儿;婚后双方感情不和,2008年原告游某外出打工后与被告刘某分居至今,原告游某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婚姻关系无效。

        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到被告刘某家里和所在村委会调查案情,被告刘某父亲和村委会负责人证实,原告游某和被告刘某系表兄妹关系,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刘某表示承认。主审法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原告游某与被告刘某婚姻关系无效,对婚生女的抚养问题,经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另制作调解书。
来源:蒿子港法庭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