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刚满16周岁的新疆维吾尔族某少年,随本村几个成年人来到湖南省常德市卖牛肉串,因纠纷发生斗殴致人轻伤。案件起诉到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后,该院为其聘请了二名维吾尔语翻译。少年犯罪情节较轻,依法被判处1年管制。他走出看守所时,同来常德的几个同村人早已回了新疆,而他举目无亲,身无分文。鼎城区法院刑庭法官自愿捐款700元,主审法官把钱塞到他手中,还派车将他送到长沙火车站:“回新疆了,好好做人,没事了给我们打打电话聊聊近况……”虽然语言不通,维族少年似乎明白这话的涵义,噙着泪不住地点头……
这是寻常的一幕,又是感人的一幕。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为了让失足的少年犯重新绘出光彩夺目的人生画卷,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工作新路子,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把少审工作“个性化、人性化、持续化”,普法教育“常态化”,建立起了涵盖审前、审中、审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审前调查:个性化
为了找准少年犯的感化点,因人施教,鼎城区法院在受理少年犯刑事案件后,便进行审判前的社会调查,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所在学校、亲友见面,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犯罪前后的表现,或委托聘请社会调查员调查,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情况,为实体审判和庭审教育做好准备工作。
16岁的小成是某职教学院中专部的学生,因曾在电玩城玩电游时,两次遭遇社会青年的敲诈。为摆脱纠缠,便带两个社会青年到与自己曾经有过矛盾的同学阳某处,抢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两张电话卡,经鉴定,该电脑价值人民币3725元。案件移送到法院后,主审法官通过细致的工作了解到,小成在学校一直是个听话的学生,遵纪守法,表现良好。小成出生在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农民家庭,因和同学发生纠纷,而怀恨在心,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小成被民警抓获后,小成家人及时给阳某支付了赔偿款,而学校及小成的班主任更是主动向侦查机关申请,请求给予小成从轻处罚。
正是庭审前的多方调查,主审法官详细了解了小成犯罪的背景,并结合案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小成表示服判,感谢法官能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
庭审教育:人性化
鼎城区法院把开庭审理作为办案的重心,作为转化、教育少年犯的重要环节。针对少年犯专门增设的法制教育程序中,公诉人、法官和少年犯家长重点对少年犯进行耐心法制宣传和帮教,使其知罪、认罪、悔罪。在裁判文书的制作上,特别注重对其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犯罪前后的表现进行阐述。在裁判文书后附《法官忠告》,讲情、讲理、讲法,敦促少年犯改过自新。
黄某,自幼家境贫困,但勤奋好学,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班上的尖子生,一向被老师认为是一棵好苗苗,未来的名牌大学生。然而,离高考不到一个月时间,他却坐上了法庭被告席。知情人无不痛惜地说,是他那个破碎的家庭害了他。法官虽然惋惜,但在法官忠告中却极力鼓励他“家庭贫困不是你的错,父母离异更不是你的错!你勤奋好学,成绩优异,还愿意为父母着想。人都有犯错的时候,知耻后勇才是好男儿!”
庭后回访:持续化
鼎城区法院制订了《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与《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规范社区矫正少年犯的交付执行,注重案件判决后的回访延伸,优化了未成年犯宣告缓刑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执行和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到少年犯的家庭进行回访考察,引导其承担管教责任;为少年犯赠送法律书籍,有针对性的让其旁听案件;对特别贫困的少年犯家庭予以扶助。聘请村组、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四老”(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干部)和“三长”(村长、组长、校长)作为义务帮教员,建立纵向连线,横向连片的帮教网络,充分利用“四老”、“三长”的威信较高、情况较熟、距离较近的优势,对判处的非监禁刑少年犯实施监管和帮教。
普法教育:常态化
“啪!”随着一声锤响,法官宣布:“现在开始开庭,带被告入庭。”全场瞬间鸦雀无声。今年6月15日上午,鼎城区法院在丁家港乡中学开展了一次大型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开庭审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雷某涉嫌抢劫一案。庭审持续了将近两小时,合议庭当庭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实事,庭上审得清清楚楚,庭下听得明明白白。生动的庭审活动让学生深受教育,无不为罪犯触犯法律高压线、亲自毁掉美好人生而感到惋惜,深深体会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真正含义。
为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减少青少年犯罪,建设和谐校园,鼎城区法院高度重视社会法制环境建设, 精心组织、丰富载体、创新形式, 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听得懂的语言,寓教于乐,扎实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近三年来共进校普法十二场。特别是基层法庭通过选择典型、有影响、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开进校园以案讲法,让学生在旁听庭审中受到生动的法律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近三年间,鼎城区法院共为少年犯指定辩护人87人,聘请少数民族语翻译4人,资助家庭极其困难的少年犯8人;所判少年犯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判处的非监禁刑少年犯有7人考上大中专学校,有16名和家人一道成为当地养殖和种殖业大户,有90%以上自谋职业,自食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