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10月29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蒿子港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由于被告杨某常年在外打工不肯回来,主审法官遂远赴广东调解该起案件,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了一致的离婚调解协议。
2009年1月杨某与孙某经人介绍认识,2009年2月16日在石门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6月25日生育一女孩,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导致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杨某在一次吵架后离家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很少跟妻子孙某联系,孙某认为两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将丈夫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驱车来到被告杨某父母家里了解有关情况,法官通过与杨某父母的沟通了解到双方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被告杨某也同意离婚,但杨某坚持不肯回家,法官在与杨某取得电话联系后,遂远赴广东与杨某见面,通过法官的努力调解,双方就子女抚养和家庭财产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两人对主审法官不辞辛苦,远赴千里到广东审案表示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