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通过艰苦的防控与化解工作,涉诉信访形势得到了根本好转。2012年1月1日至今,区法院收悉市级及以上信访交办案一百余件次,通过化解处理、司法救助、案件复查、呈报终结、甄别排除等手段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息访,化解率达96.61%。
一、加强联防,规范诉讼代理。在实践中,有一类较为棘手的信访案件,那就是代理人怂恿当事人上访,而这些代理人多为外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往往听从代理人的一面之词,与法院无法进行有效沟通,另一方面由于地域限制,法院对那些代理人也无法采取有效的约束措施,造成简单问题复杂化,老访缠访难解决的局面。为解决这一难题,避免“土律师”乱代理,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参与常德市区法院诉讼活动行为的规定》。该《规定》禁止外区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本区代理诉讼案件,也规定出现信访问题司法局可协助做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信访难题。
二、健全机制,编发信访手册。与建立独立的信访窗口相适应,区法院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涉诉信访的制度,并装订成《信访工作手册》,发放到各二层单位,极大地推进了涉诉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另外,对上级交办及法院本级的信访案件,采取责任到人的信访责任机制,督促承办人或承办庭室完成信访问题的处理、回复及化解工作,信访工作的完成情况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增强了责任人解决信访问题的积极性。
三、审慎立案,注重诉前调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成员既得利益的进一步调整,人们之间的各类纠纷日趋多样化。对于一些新类型的、涉及利益较广的纠纷,法院需慎重对待,应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把住立案关口,避免将问题复杂化。其中农村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就较为典型。对这类涉稳、有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较好的处理方案是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将矛盾在源头处解决。
四、狠抓质效,加强源头防控。对判决不服和执行不到位是引发涉诉信访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尽量减少案件的涉诉信访风险,就要从源头杜绝出现引发信访的因素。为此,区法院花大力气狠抓案件质量,提高案件质量、撤诉率、执结率,降低上诉率、改发率,取得了一定成效,民事案件撤诉率较去年同比上升72.1个百分点,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6.9个百分点,一审诉讼案件改发率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
五、带好队伍,规范法官行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自身素质,从而提升处理案件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少或者避免信访事件的发生。近两年,区法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法官行为。制定周学习制度,加强法官的理论知识学习;狠抓廉政建设,提高司法公正度;大力开展庭审观摩、巡回法庭活动,敦促法官提高办案质量等等。这些措施,也起到了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