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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卖法院查封财产获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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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建军  发布时间:2012-11-12 10:49:27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财产已被法院查封,赵某却视法律为儿戏,将被依法查封的货车转手他人。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对赵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予以刑拘。

    2012年1月,赵某因生意往来欠了何某货款29700元,但经何某多次催款,赵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何某在无奈之下于2012年6月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货款。法院受理该案后,裁定查封扣押了赵某的货车一辆,后赵某以其货车是营运车辆为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将货车交由其保管使用,并保证在法院查封期间不变卖、处理该货车。承办法官考虑到赵某的货车确系营运车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遂决定将货车交由赵某自己保管使用。谁知赵某却早已起了变卖货车之心,她一边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取回车辆,一边为货车联系买主,并将买主悄悄带到鼎城区法院内查看货车的现状。赵某从法院领回货车后,立即转手给了联系好的买主,并从居住地外出,玩起了“失踪”的花样。同时何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赵某早已将法院查封的货车变卖,导致该案无法执行到位,因赵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法院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鼎城区公安局受理该案后,迅速出击,通过网上追逃的方式,将“失踪”已久的赵某缉捕归案,并将情况告知了法院。在鼎城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内,当赵某从执行法官口中获悉自己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痛哭流涕,后悔不已:“早知道卖车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也不会私自把车卖掉,如果我通过法院拍卖,把欠何某的钱还掉多好,这都怪我法律意识太淡薄啊!”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