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有一位默默无闻的优秀法官冷德广,22年来他冷面无私、实干砺德、学以广才,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了人民的审判事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不提出过个人要求;现在的他已过不惑之年,一如既往的用自己的名字诠释着他热爱的审判事业,秉公执法,无怨无悔;他的事迹在万千法官里是那么的平凡朴实,但又如此的感人至深。
法官之“广”——学以广才
1991年7月,冷德广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当时全院只有3名法律本科生,冷德广便是其中之一。院党组考虑充实法庭审判力量,安排他到条件相对艰苦的石公桥法庭工作。一些同学和亲友听说后劝他:“你好不容易跳出农门,文凭又高,现在又要到乡里去工作,你向院领导反映一下,坚持留在院机关轻松些。”但冷德广毫无怨言,他说:“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就是要接近父老乡亲,我从农民中来,再回农民中去,生我养我的乡村永远都是我的学堂!”冷德广深知“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的道理,在石公桥法庭一干就是7年,年轻的身影奔走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他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素质较高的优势,积极主动办案,踏实工作学习,年均审结常规案件70余件,每年均排在全庭第一,在全院也名列前茅。他所办案件经抽查均为优良案件,且无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1992年冷德广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书记员”,1994年被评为院“办案能手”,1995年至1997年连续3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作为早年的大学生,冷德广深知法官专业技能的重要性,除了认真工作外,他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己,积极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和法学理论研讨。2000年8月他参加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由湖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现场直播的法律知识竞赛并进入了最后的决赛;2004年9月参加了湖南省法官培训中心组织的“优秀案件质评员”专业培训,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2006年3月,由于法学理论研讨成绩优异,常德市法官协会为其颁发了法学理论研讨三等奖荣誉证书。
法官之“德”——实干砺德
22年来,冷德广先后在石公桥法庭、经济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以及民一庭工作,多年的实践与实干,成就了法官独有的专业与美德。1998年1月,冷德广被抽调至院经济审判庭(现民二庭)工作,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法律原则,依法办案,默默奉献。尤其是2003年后,冷德广强忍失子之痛,化悲痛为力量,仍然全心全意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当时经济审判庭很多案件是银信部门的借贷案件,冷德广在审理鼎城信用联社与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他得知被告杨某某为了逃避到期债务,躲藏在交通不便的桃源县牯牛山山区一朋友家中,那里不通车,为了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书,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冷德广与书记员不辞辛苦,一天步行了30多里山路,终于将有关文书送达给了被告,并对其车辆进行了财产保全,保证了案件的及时审结和顺利执行。由于冷德广办案认真,不怕吃苦,为银信部门依法收贷效果好,受到银信部门的高度肯定,1998年被评为全市“依法收贷先进个人”,并在澧县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中作先进典型发言。
2004年1月,冷德广调至审判监督庭工作,担任副庭长职务。再审案件疑难复杂,当事人缠诉上访的较多,而审判监督庭只有正、副庭长和一名快退休的老同志和一名书记员,冷德广总是主动挑大头,白天忙个不停,晚上还经常加班,参加工作以来,从未休过一次公休假,每年所结案件占全庭的70%以上。2005年,体会过失子之痛的冷德广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二个孩子,他要妻子辞去了待遇较好的合同工,专门在家带小孩、做家务,以便自己安心工作。如在审理林某某等10名原告诉白鹤山乡人民政府债务结算纠纷一案中,因此案涉及维稳且案情复杂,不宜判决,冷德广先后10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苦口婆心宣讲政策法律,经常加班到深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由于审监工作出色,2006年冷德广所在的审判监督庭被评为全省的“先进单位”。
2008年3月,冷德广被调到民一庭工作,担任副庭长职务。冷德广既是民一庭办案的主力之一,又要承担庭、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司法绩效,冷德广经常全院第一个签到上班,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办案中他热情接待当事人,以理服人,秉公执法。特别是在审理很多疑难复杂案件及涉诉信访案件中,由于办案认真,处理得当,本来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均一一得到了化解,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胜败皆服。如梁某某诉湖南同德职业学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鼎城信用联社诉陈德君等3被告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高某某等12名原告分别诉李某某等3被告假种子买卖合同纠纷案、钟某某等5原告诉鼎城公安交警大队等7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李某某等3原告分别诉久光国际商厦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杨某诉鼎城电力局水污染责任纠纷案、鼎城电力局与娄某某等32人劳动争议案、马某某诉蒿子港镇人民政府等3被告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等涉及矛盾激化和涉诉维稳的案件,现均已得到妥善化解。冷德广所审理的民事案件经院质评优良率达100%;担任院案件质评员,质评案件的准确率经抽查达98%,无任何案件承办人对评查出的问题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评。
法官之“冷”——冷面无私
冷德广为人实在、诚恳,甚至有些“倔强”;在办案中,无论什么场合,不管什么人送礼,他都不收,用有些当事人的话来说“有点不近人情”。2011年10月,在审理李某某与马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李某某有一次晚上提着两条极王香烟、一对高档酒和一张超市购物卡,说是“一点小意思”,要求冷德广在办案中予以“关照”,但被其严辞拒绝,后该案仍依法判决。2012年8月,冷德广在审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陈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袁某在开庭前一天趁无旁人时当面将一红包送到冷德广的办公室,说是办案的“电话费”,冷德广当即拒收,袁某丢下红包准备离开时,他严厉地说:“东西再不拿走,就会上交到院纪检部门”,袁某只好悻悻地拿起红包退出办公室。 2011年6月,冷德广被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自实行政法干警连带包创制度以来,连续12年被评为院五星级政法干警。
耕耘与收获同在,荣誉只能代表过去。现冷德广已步入不惑之年,但他仍不知疲倦地忘我工作,以一点一滴的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诺言,奉献着一名人民法官对法律的无限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