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儿子犯抢劫罪潜逃后,父亲不但没有劝儿子投案自首,悔过自新,反而伪造身份证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不想自己已经犯了包庇罪。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以被告人梅曼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1997年5月,梅国某(系梅曼某的儿子,已判刑)抢劫他人后负罪潜逃。2005年年底,梅国某打电话叫父亲梅曼某帮助其办理身份证,梅曼某于2006年3月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公安局办理了一张冒名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梅国某此后一直用此身份证在外逍遥法外,不料天网恢恢,梅国某在公安局一次大的搜捕整治行动中,于2011年10月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梅曼某得知儿子被抓后,觉得自己罪责难逃,也于2011年11月向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梅曼某明知其儿子梅国某涉嫌犯罪,仍帮助其办理假身份证以方便其躲藏,逃避抓捕,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但被告人系投案自首,可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