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原本在亲朋好友眼里一对恩爱的夫妻,却因为妻子走私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而致夫妻感情破裂。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石公桥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湖南女子监狱,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主审法官当庭判决准予离婚。
原告周某与被告朱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3年3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双方夫妻感情本来一直很好,不料妻子朱某梦想发财,竟合伙他人一起走私毒品。2007年7月,朱某东窗事发,朱某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后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因朱某犯走私毒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朱某不服判决上诉,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朱某有期徒刑8年,现朱某服刑于湖南省女子监狱,朱某在服刑期间,丈夫周某曾多次前往探望,但由于朱某须服长期徒刑,周某迫于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不得不含泪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周某因被告朱某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而提出离婚,朱某也同意离婚,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