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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法院立案庭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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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庆  发布时间:2013-01-07 16:16:51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更新司法理念,针对立案诉前调解下大力气,强化调解措施,确立能动司法,最大限度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切实加强法院的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规范立案诉前调解原则和程序,积极司法为民。

    鼎城区法院立案庭诉前遵循“公平、自愿、合法”原则。建立起诉前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调解室。对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征询当事人意见,在双方同意情况下进行调解,由庭长亲自进行主持调解。调解期间由书记员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双方达成意见统一后制作调解协议书供双方签字。

    二、打造良好和谐的调解氛围,保障调解顺利进行。

    为了保障调解工作顺利进行,调解室里安装摄像头,以便随时观察调解室动态,在调解工程中调解人员一律做到语气温和,态度和蔼,悉心劝说,照顾好双方的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对一些涉及村里土地纠纷案件,矛盾无法短时间解决的,由分管院长来做协调工作。对一些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案件由法警负责保障安全,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三、树立起诉前良好调解形象,不为“调解”而调解。

    对一些调解无望或不宜调解的案件,立案庭也应果断及时的进行立案诉讼程序。把诉前调解真正当成为关心群众,联系群众的大事来办,避免久调不决的现象。不为获得高的调解率而一味的调解,同时积极做好同各业务庭审判庭室的衔接工作,把调解时当事人有关信息及时向审判庭室进行说明,方便业务法官审理案件,节约司法资源。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