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为了更好的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鼎城区法院立案庭大力推行四项措施强化服务,方便群众诉讼,提高群众满意度。
严把立案质量关
立案庭对每一起起诉案件都做到严格审查,层层把关。依照《鼎城区人民法院立案规章制度若干规定》强调案件管辖权,杜绝人情立案。与此同时将立案所需的证据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不能立案的案件要说明原因及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针对当日不能立案而又可能超过时效的案件要盖上收文公章,防止过诉讼时效。
提高立案效率关
对当日能够立案的案件要发放给当事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告知诉讼风险。立案案件要在2日内网上录入、审批并尽快移交各庭室业务人员。当事人可以随时打电话询问和监督立案进程。出现重大疑难案件不能当日决定立案的,积极同分管院长及审判业务庭负责人联系衔接,一周内做出决定,并把能否立案的决定向当事人传达。
做好文明待人关
立案庭每位工作人员在接待处理案件中做到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宣传细心、服务放心,力争把各种纠纷矛盾化解在源头;同时积极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无论出现任何情急状况,立案庭都始终保持有人在岗,以便当事人前来立案和人民群众监督。
加强工作作风关
立案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的相关规定,按时到岗,没有特殊情况绝不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杜绝懒散松懈的工作作风。每名工作人员坚持按日写下工作记录,每周五上午例会总结本周工作情况。坚持做到“吾日三醒吾身”,切实树立起“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