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与村干部一同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十年的积案。
2001年1月10日,被执行人段某在申请执行人雷某的餐馆内与他人发生争吵,餐馆老板雷某赶忙出面制止,段某因此对雷某怀恨在心。次日,段某纠集数人将雷某打成重伤。2002年12月30日,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鼎城区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赔偿雷某经济损失2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段某家人错误的认为段某已服刑,就免掉了民事赔偿责任,其家庭经济条件也一直十分困难,导致该案未能执行。
今年初,申请执行人雷某再次来到鼎城区法院,要求执行该案。案件承办人立即与段某所在村委会取得了联系。村委会得知情况后对此非常重视,派专人与承办法官一起数次上门给段某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最终,段某及其家人终于打消了“坐了牢,就不用出钱了”的错误念头,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段某与申请执行人雷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积极履行了给付义务,一桩长达十年的积案终于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