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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充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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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琴  发布时间:2013-04-01 11:10:19 打印 字号: | |
  上周周末,中国法学会在长沙举办以“司法统计与绩效考评暨审判监督管理实务”为内容的学习班。我有幸和审管办副主任田丽同志一起前往长沙参与学习讨论。

    第一天的学习内容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严戈同志主讲,内容主要是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与绩效考核。严主任深入浅出,通过例举实例向我们介绍了深刻的理论知识。通过严主任的授课,我对司法统计的理解,不再停留在过去以为的数字计算上,司法统计与绩效考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司法统计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动因,是考核目标设定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标准,是绩效考核方法的有益借鉴和考核效果的重要检验。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借鉴司法统计的思维、指标和方法,科学地构建全方位的绩效考核内容,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功能。

    第二天的学习内容是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修订的理解与适用,简单地讲,就是新修订的民诉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影响。最高院马成波老师通过民诉法前后修改内容的比照,在相关法条在立法背景,争议焦点,理解与适用方面都作了深入的介绍,并与参加学习的各级法院同行进行了相关论题的研论,气氛活跃而不喧哗,大家纷纷各抒己见。

    这次的长沙学习,让我感觉受益匪浅,大家在讨论过程中,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阐述了本次学习的收获及对今后工作的计划。每一次学习都是提升自我的机会,只有不间断地学习和充实自我,才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贡献。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