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旬,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贺家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老夫少妻分居多年的离婚纠纷案,经过法官大量反复的工作,双方平静分手。
俞某和丈夫结婚20多年,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加之夫妻年龄相差悬殊,一直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俞某近十多年来一直在外漂荡,对家庭不闻不问,其丈夫尽管心生怨恨,但为了孩子只能忍气吞声。无奈俞某还是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和丈夫的婚姻关系。俞某的丈夫接到诉状副本后,情绪难以控制,多年来的积怨似乎一触即发,扬言只要他不签字同意,谁也不能判决他们离婚。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考虑如果按常规处理势必会激化矛盾,当事人还可能发生过激行为,于是一方面给当事人做工作,一方面多方打听双方的社会关系,通过双方的亲戚朋友、所在基层组织做工作。经过几轮反复调解,双方终于在法官主持下和平分手,共同财产也得到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