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再审案件听证会,积极听取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意见,全面掌握双方所提供的证据。听证会充分保障了双方的诉讼权利,增强了再审案件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月15日,申请人陈某因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向鼎城区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称自己在与被申请人在婚前同居期出资购买了位于武陵区长胜桥两套住房,但原审法官未深入调查,仅以房屋转让协议、收条为被申请人为由,将上述两套房屋判令给被申请人,故提起再审。法院审判委员会接到再审申请后,立即着手审查证据材料。经初步审查,该案具备申请再审的条件。
会上,双方围绕申请内容进行,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了举证责任。依法对证据进行了公示。通过申请人双方及代理人提问和答辩、证人出庭作证、新证据的质证、当事人陈述等方式,法官掌握了该案的证据和基本情况,为院审判委员会是否决定再审提供了依据。
据悉,该院按照最高院颁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通过依法举行听证会来决定是否再审,充分的保证了再审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有效的保障了当事人再审案件申诉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