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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出打工无音讯 法院准许妻子离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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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红先 武利兵  发布时间:2013-05-02 10:01:13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丈夫杨某因家庭矛盾,外出务工一直未归,现下落不明,妻子寇某经多方打听却无一点音讯,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当庭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杨某和寇某于2005年在外务工时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双方于2006年5月生育一男孩,并于2008年12月补办了结婚登记。开始小两口的生活还过得甜甜蜜蜜的,不想从2009年起,丈夫杨某稍有不顺,便对妻子拳打脚踢发泄怒气。2009年12月,妻子寇某难以忍受家庭暴力的折磨而回了娘家,丈夫杨某则于2010年初外去务工,至今杳无音讯。今年3月,原告寇某在独自生活了3年后,仍未收到丈夫的任何消息,觉得身心疲惫,故一直诉状诉至法院,要求和丈夫杨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因夫妻感情不和从2009年12月一直分居至今,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灌溪法庭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