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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法院远赴内蒙执结77万标的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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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丹 武利兵  发布时间:2013-05-16 11:00:43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法官远赴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包头市,成功的执结了77万余元标的的积案,赢得了申请人的连声称赞。

    2010年6月3日,申请执行人常德中联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包头某机械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包头某机械公司购买中联某公司随车吊机共八台,总价111万元,但包头某机械公司在付完首期货款后,所欠余下的775 303元货款一直未付。后经法院依法判决后,包头某机械公司也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中联某公司在联系该机械公司多次后仍未有结果,无奈之下于2012年12月30日,向法院申请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尽快让执行申请人挽回损失,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督促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却置之不理,迟迟不肯履行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决定远赴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包头市强制执行。

    5月6日,法官在到达包头市的第二天就查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账户上尚有100余万元的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出具了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银行工作人员协助将被执行人包头某机械公司账户内的资金775 303元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常德中联某公司也很快收到了货款。至此,为时近三年的合同纠纷终于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来源:灌溪法庭 办公室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