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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主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2万获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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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勋艳 罗丹  发布时间:2013-05-21 09:28:17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家电产品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国家给予财政补贴,本是一项惠民好政策,然而有些经销商却打起了歪主意,为贪图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款。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女店主王某经营位于常德市鼎城区的XX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以来,王某在经营该公司期间,为套取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先后从16人处借得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又从常德市富民公司业务员张某处以60元每张的价格购买“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后采取虚假购买、置换家电的方式套取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10784元;为了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又从蒋某等6人处借得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粮食直补卡,采取虚假购买家电的形式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9652.7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家电销售事实,以农户名义冒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款逾两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案情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办公室 刑庭
责任编辑:付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