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城区法院民一庭成功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结对帮扶”企业中联重科专用车公司企业收回货款百余万元。
在审理原告中联专用车公司与被告新疆正元机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民一庭承办法官贾建林、粟绍武千里迢迢赶赴新疆,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成功冻结了正元公司账户。正元公司对此抵触情绪很大,认为自己不是不付货款,而是双方有其他问题尚未结算清楚。细心的承办法官还发现,正元机电公司在新疆是很有名气的公司,目前局势显然有损其企业形象。于是,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正元公司的有关人员宣传法律、解释政策,指出双方虽存有争议,但合作的余地显然超过争议,被告以此为由不付货款,是站不住脚的。
经过法官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给付原告货款119.7万元,并同意从其账户中直接予以扣划。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在今后的合作中,一定加强沟通与配合,做到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