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一位老实本份的农民,在自家的地里网捕飞鸟,想不到竟然触犯了刑法。6月7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罪非法狩措罪,单处罚金3000元。
种地为生的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农民黄某,近些年来承包地农作物经常被飞鸟啄食,于是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采取网捕的方法,非法捕捉野生禾花雀、红毛雀等飞鸟,至案发时,森林公安干警在其家中查获活体飞鸟100只,死体飞鸟200只,案件移送到法院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仅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而且,在某些情况下,非法猎捕一般野生动物也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违法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湖南省林业厅关于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0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湖南省范围内的禁猎期。本案被告人黄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期,用禁止的网捕的方法,捕获大量飞鸟,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