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今年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的会议精神,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结合实际工作,做好四个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司法公正,严把案件质量关。
司法公正是司法公信力的生命线,唯有司法公正才能赢得人民的信赖。要实现司法公正,首要的任务在于强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司法能力及职业操守,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法院在办案过程方面:严把案件质量关,深入了解案件信息,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原则办案。在思想教育方面:召开“五四”青年干警畅谈理想会议,重拾理想,树立起青年干警的职业价值观。
坚持司法公开,确保案件透明度。
司法公开是司法公信力的起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是预防腐败的最重要措施。法院始终坚持司法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细节,践行内外监督方式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司法审判公开,从立案到宣判再到执行,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都全面、实时、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法院在结合司法公开在全面推开的过程中,积极开展“三长两员”活动,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法院形象监督员,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坚持司法为民,树立满意法院形象
司法为民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以人为本的民本司法理念,扩大受案范围,降低诉讼门槛及成本,提高司法救济的可得性和便捷性,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到了实处,法院法官主动下基层接地气,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并且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使得巡回审判实现了常态化和规范化,通过巡回审判这个平台,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倡导诚实守信和公序良俗的主流价值观,真正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司法廉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法院大力倡导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工作作风的转变,倡导服务型法院职能。严格落实法官回避制度,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对违法违纪实行“零容忍”,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效地统一。以清正廉洁的司法作风和严格规范的司法行为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不断提升和彰显人民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