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把当事人当亲人待 没有办不好的案件
--记鼎城区人民法院道路法庭彭国祥法官
分享到:
作者:朱金平  发布时间:2013-07-01 09:03:41 打印 字号: | |
  常德市鼎城区地理位置特殊,交通运输业十分发达,随着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高发,纠纷的有效调处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1997年7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为更好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成立了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赔,提高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效率。年过半百的法官彭国祥,2003年调入该庭,10年来承办了700多件案件,参与审理、协助其他法官办理案件3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彭国祥被调到案多人少的道路法庭,他深知这里的工作最为繁杂,但他毫无怨言,每天往返30公里上班。道路法庭的法官工作强度大,往往要分身作几个角色:接诉时是立案员,审理、调解案件时是法官,结案后提醒当事人及时给付时是执行员,整理装订案卷又成为书记员。彭国祥几乎每天都超时工作,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延迟下班时间。面对焦急的当事人,他总把处理案件放在第一位,尽量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路。为了让每一起事故纠纷得到妥善处理,他对每一个案件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秉公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件的审理,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达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法制意识的社会效果。当事人都亲切地陈彭法官“老彭”,老彭“有耐心、不嫌麻烦”的口碑被广泛相传后,不少对赔偿主体、责任划分、赔偿标准不明确的当事人纷纷到庭咨询,又给他增加了许多额外的工作量,但每次他都细心地予以解答。他亲民、为民、贴心的办案作风,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总是抱着“不愿上法庭”的心理,都等着交警部门处理。经过法官们的努力,使当事人彻底改变看法,道路法庭是方便群众、快捷解决纠纷的窗口,都愿意通过法庭来解决纠纷。去年12月的一天,一辆外地大货车与一辆小客车相撞,造成4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肇事车主弃车逃逸。4名农民受伤后住进医院进行治疗,高额的医疗费让他们苦不堪言。他们向鼎城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求助。老彭了解情况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配合交警一道远赴江西进行调查,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肇事车辆依法进行了查封。随后彭国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的辩法析理,肇事方同意先拿出部分款项预交医疗费,解决伤者此时正无钱支付医疗费的燃眉之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仅用三天时间就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4名农民拿到赔偿款后,感激涕零。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特殊性,有的受害者、肇事者面临巨额的医疗费用无法支付,案件未进入实体审理就出现难题。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发生,老彭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积极和救治医院联系,保证受害人及时手术和用药,耐心细致做好保险公司的工作,先予执行交强险,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有利于案件的圆满解决。

    “作为一名法官,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亲人的事办了,没有办不好的案件。”老彭如是说。调入交通法庭的10年间,正是凭着对当事人的这种高度责任心,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矛盾激化、信访缠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道路法庭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