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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一银行拒不协助法院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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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建军  发布时间:2013-07-05 11:28:19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对常德市农行某支行拒不协助法院划拨的行为依法罚款10万元,这也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该院开出的首张针对银行的此类罚单。

    梁某与余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余某拒绝履行,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6月28日,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常德市农行某支行,向该行出具划拨文书,要求对余某的存款予以划拨,但该支行的工作人员却以强制划拨款项必须先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为由,拒绝协助本院划拨存款。本执行法官耐心向该支行的工作人员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该支行仍坚持拒绝履行协助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有权直接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需先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常德市农行某支行拒绝协助法院划拨存款,阻扰法院依法执行,其行为已严重违返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罚款决定书。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