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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林地承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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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佩佩 艾泽栋  发布时间:2013-07-12 08:51:27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利用多元调节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由林地承包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得到了三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02年鼎城区大龙站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村民大会表决即将该村近30某林地违法发包给第三人代某经营,村民得知情况后,于2009年向鼎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返还自留山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确认承包合同无效,并赔偿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三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一致协议。

    法院立案受理后,认为该案涉利益群体较广,为维护稳定,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法院多次组织原、被告及第三人一起,进行调解工作。由于第三人代某未主动履行民事调解书确认的义务,2011年,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认为该案涉利益群体较广,为维护稳定,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遂多次组织原、被告及第三人一起,进行调解工作,但是调解工作进展缓慢,代某仍拒绝履行义务,导致该村村民于今年开始到市、区各部门上访。为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法院成立了专门的涉诉信访协调小组,实施多元调解机制,组织镇、村、组几级组织进行调解,并邀请、召集镇党委、政府、司法、林业等机关代表、有关社会人士及当事人各方召开协调会议,有机结合民间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形成合力,最终成功化解了该起林地承包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
来源:信访办
责任编辑:武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