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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交通事故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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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晓辉  发布时间:2013-08-16 11:29:04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2013年8月14日上午,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在鼎城区法院主持下,当事人之间化干戈为玉帛,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2012年5月11日,孙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与身背喷雾器肩抗扁担钩索手提农具的盛某相遇,在人与车交会的过程中,孙某所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左刹车手柄与盛某肩上扁担钩索发生钩挂,致扁担反弹到盛某左眼部位,造成盛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案经法院判决,孙某应赔偿盛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76782元。该案在办案人员给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孙某一直未给付盛某赔偿款,盛某曾多次组织人员去孙某家闹事,扬言如果孙某不给自己赔偿,自己就要摘去孙某的一只眼晴,自己的一只左眼已经因交通事故被摘除。双方矛盾十分激化,村里、组里多次做工作无效。

    2013年8日14上午,执行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法院,对双方进行耐心地劝解宣传法律,讲明道路交通事故属意外伤害,双方当事人都是受害人者,通过办案人员的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之间开始讲心里话,相互之间体谅,最后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盛某与孙某微笑着握手言和,该案和解结案。
来源:法警大队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