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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成的婚姻经不住岁月的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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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才平  发布时间:2013-08-20 15:31:48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日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调处了一起男女通过网络相识3个月便登记结婚,结婚不到3年便离婚的案件。

    原告刘某(化名)于2010年4月通过网络与远在千里的被告李某(化名)相识,1个月后双方确定恋爱关系,被告李某只身来到被告刘某家。被告母亲知道后,多次强烈反对女儿与刘某来往,但是李某经不住刘某的热烈追求和百般承诺,还是献出了芳心,不久就背着家人偷走了户口本。二人于2010年7月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初期两人感情甚好,一家人也能和睦相处,2012年2月李某为刘家添一男孩。为了兴家,被告李某还从娘家借来二十万元,帮刘某购置了一辆小汽车、一辆农用车和一张摩托车,小两口日子过的风风火火。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某、李某性格上的差异逐渐显露,李某性格有点倔强,喜欢猜疑,非常担心刘某有外遇,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特别是2013年4月30日,李某因怀疑刘某与其他女性有来往,在家大吵大闹,随后刘某殴打了李某,李某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后经公安机关悉心调解,事件才平息。然而,此时矛盾已深深植根于两人心中,无法调和。终于,原告刘某于2013年6月27日向本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

    本院受理后,多次主持调解,希望当事人能想清楚,不要一时意气用事。可是原告心意已决,被告虽顾及孩子还小,心中还有留恋,却也只能同意,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如今速成婚姻已经屡见不鲜,认识几个月甚至几天就结婚的有很多,然而,建立在缺乏了解基础上的婚姻很难长久。本案当事人相识仅三个月便登记结婚,结婚仅三年便又要对簿公堂终结婚姻关系。这对才一岁多的孩子来说,是很残酷的。如果二人能预见现在的结果,或许当时就不会那么冲动。 

    爱情需要培养,婚姻不能速成。速成婚姻经不住岁月的蹉跎,人生大事少不了三思而后行。
来源:灌溪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