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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堪家暴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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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磊磊  发布时间:2013-08-26 10:14:38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日前,鼎城区人民法院贺家山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导致这段婚姻的结束和一个完整家庭破碎的原因之一就是家庭暴力。

    原告曾某与被告黄某1987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1988年3月登记结婚,1989年6月9日生育一女。因二人婚前缺乏了解,结婚后逐渐发现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常因琐事发生争吵,黄某性格暴躁,动辄对曾某就是拳打脚踢。曾某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2007年初就带着女儿到砖厂打工,一边干着超体力的工作,一边还要照顾女儿的生活和学习。2007年5月,黄某找到曾某打工的砖厂,期间因为黄某和砖厂老板打牌输掉几百元钱,曾某说了几句,黄某就当着女儿的面对曾某实施暴力,拿着刀威胁曾某,并抓着曾某的头发往墙上撞。身心受到双重打击的曾某第二天就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从那时起,二人就过着分居生活。

    2012年3月29日,分居5年的曾某到鼎城区人民法院贺家山法庭起诉与黄某离婚,由于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法庭判决不准二人离婚,但二人仍然分居,并未和好。2013年1月23日,曾某再一次拿起法律的武器,向贺家山法庭起诉与黄某离婚。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被告黄某无故不出席庭审,审判员当庭缺席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来源:贺家山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