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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小三起诉离婚 法官析事理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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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磊磊  发布时间:2013-08-29 08:48:26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丈夫因与小三私奔四年未回家,妻子久等不归,一气之下将丈夫告上法庭,起诉与之离婚。日前,鼎城区人民法院贺家山派出法庭受理了一件离婚纠纷案,该案经审判员耐心的解释和劝说,最终调解成功。

    原告杨某与被告熊某1992年经人介绍相识,1993年10月5日登记结婚,1995年生育一子。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前彼此缺乏了解,婚后又缺少有效的沟通,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濒临破裂。2009年,熊某和一个女人离家出走,至今未回家。2013年3月6日,苦心等待的杨某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怒,一纸诉状将熊某告上法庭,起诉与熊某离婚。

    贺家山法庭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虽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是双方对婚后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存在调解的空间。经过法官耐心的劝说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自愿离婚,婚后共同财产都自愿赠与已成年的婚生子。
来源:贺家山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