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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冲动竟“闪婚” 遭遇家暴悔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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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磊磊  发布时间:2013-09-09 10:56:17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闪婚”越来越受大龄未婚男女的青睐,但“闪婚”之后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是否幸福与和谐,一直以来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日前,贺家山派出法庭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源于“闪婚”的离婚纠纷案件。

    被告向某(女)与原告谢某(男)1995年经人介绍相识,在两人认识不到两个月时间的情况下,向某就和谢某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次年生育一女。此前,二人并无任何感情基础,两个月的相识时间也并未让向某对谢某有任何实质性的了解,对于谢某的品行和其家庭状况的信息向某了解的也仅仅是浮于表面的东西。婚后背井离乡并随谢某一起生活的向某,本以为婚后能得到谢某的关心和体贴,但迎接她的却是谢某暴风骤雨般的的辱骂和殴打。身心疲惫的向某为了年幼的女儿能够在一个完整的家庭里健康成长,对此一直采取忍让和克制的态度,并幻想着有一天谢某能突然转性善待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谢某不但没有丝毫的收敛,反而越来越变本加厉。不堪忍受的向某为了能逃脱谢某的家暴,2008年只身前往广东打工,本以为以后的生活会过的平静些,但是向某的幻想被追踪而来的向某彻底打破了。

    2013年5月31日,在又一次在汽车站被谢某当众殴打后,愤怒的向某终于一纸诉状将谢某告上了法庭,起诉与之离婚。贺家山法庭审判员审理该案后,认为原告向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被告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不准予原告向某与被告谢某离婚。
来源:贺家山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