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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受伤索赔难 鼎城法院悉心调解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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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律伟  发布时间:2013-09-11 16:11:38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残疾人黄某在乘坐摩的时与司机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打伤,为疗伤花费了近万元,但的哥徐某一直躲避黄某拒绝赔偿。2013年8月份,无奈之下,黄某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1日,该院武陵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残疾人受害索赔案件。

    2013年5月20日,被告徐某要求原告黄某赔偿其摩的上的遮阳伞,黄某与其争论,被其打伤。原告黄某因受伤损失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3800元。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戴大志认真了解案情,考虑到残疾人行动不便,不惧酷热积极寻找被告徐某,送达诉状副本后,戴法官并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与他们沟通,告知原告的诉请于法有据,而被告徐某从情理上讲也要关爱弱势群体。后双方就此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黄某各项损失款8800元。原告黄某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徐某当场履行了给付金钱义务,残疾人士黄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来源:武陵镇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