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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姓氏在医院吵闹 法庭调解无效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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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元梅  发布时间:2013-09-23 08:19:34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近日,民一庭审结一起为争小孩姓氏闹离婚的离婚案件,在法庭调解无果后,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依法解决小孩的抚养问题。

    廖某与胡某系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结婚,二人结婚初期相处甚是融洽,但自有小孩后廖胡二人年龄差距日益显现出来,二人便因为小孩的姓氏问题多次发生矛盾。二人的家庭矛盾甚至逐渐演变至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甚至在生完小孩后在医院争吵不休,闹起离婚。廖某最终给儿子取名姓“廖”并上了户口,廖某、胡某最终因此闹上法庭离婚,双方均要求离婚,在小孩姓氏问题之后,二人又为财产问题互不让步,最终不欢而散。法庭在多方调解无果后,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小孩不满1周岁,最终依法将小孩判由母亲廖某抚养,并依法在债务分担上照顾了抚养小孩的女方。

   小孩出生后的随父姓的习俗延传至今已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衍生成一种自然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孩随母姓的情况比比皆是,但也有人对此难以释怀,本案中的胡某显然就是比较固执的一个。其实,不管随谁姓,孩子和父母的关系都是不可能改变的,告诫年轻的父亲、母亲们,姓氏乃至名字都只是一个孩子在社会中的代号,千万不要因为姓氏问题与孩子生了嫌隙。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