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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起纠纷 分段还款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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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佩佩  发布时间:2013-10-10 11:10:48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主审法官为化解邻里矛盾,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2011年12月18日,李某某因做生意急需资本,于是向邻居赵某某借款15000元,未约定还款日期。2012年6月赵某某找李某某催收,但李某某一直拖欠不还,故赵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立即偿还借款。

    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为化解邻里纠纷,促进和谐,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查明现李某某经济较为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借款,主审法官多次跟赵某某做工作,建议赵某某可以考虑分期还款,在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分段还款协议。2013年9月30日前被告李某某给付原告赵某某5000元,2013年10月1日起每月月底偿还1000元直至还清为止。
来源:信访办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