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被告不远千里来开庭 法官悉心促调解
分享到:
作者:陈凯枫  发布时间:2013-10-15 09:05:17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审结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原告中联重科某公司与被告许某、王某某于2012年6月8日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两被告出租施工升降机10台,租赁期限从2012年7月20日至2016年6月20日,两被告每月按《租赁支付表》约定的金额向原告支付租金。现原告按约定向被告交付了租赁设备,但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截至2013年6月17日,两被告已拖欠原告到期租金279841元,已构成严重违约,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并要求两被告支付已到期未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393326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积极与身在辽宁大连的被告进行沟通联系,在被告远赴千里之外的常德开庭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许某、王某某承认原告所诉属实,但希望能和气处理此事,避免不好的影响。在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许某、王某某继续承租该批设备,并承诺分期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最终双方皆大欢喜、握手言和。
来源:灌溪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