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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遇知己相恋情投意合,婚后赌博屡教不改终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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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凯枫  发布时间:2013-10-21 14:54:36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法院以被告吴某某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且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判决吴某某与其妻李某某离婚。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吴某某2006年两人在广东同一厂打工时相识,当年确定恋爱关系。经过两年多相互了解,双方于2008年5月19日在鼎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初,夫妻感情很好,吴某某生了一场大病,动手术期间,李某某尽心照顾他。手术后,吴某某不能干重体力活,不能适应打工生活,夫妻二人买了一辆出租摩托车,吴某某在广东中山市开出租摩托车,李某某在中山市打工。可从此吴某某染上了赌博恶习,不务正业,常与开出租摩托车的同行赌博,李某某经常劝他,可他总是不改。双方经常为此发生争吵。李某某又告知吴某某的父母,要他们劝告吴某某,吴某某仍旧屡教不改。2010年3月,李某某离开吴某某,双方开始分居。

    法院认为,李某某与吴某某虽然婚姻基础较好,但吴某某染上赌博恶习后,屡教不改,双方没有子女,夫妻分居三年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判决准许李某某与吴某某离婚。
来源:灌溪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