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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权益受损 法院依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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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才平  发布时间:2013-10-22 08:32:09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称赞。2013年10月18日上午,一离婚案件当事人向该庭赠送了绣有“一身正气包青天再现 秉公维护弱女财产权”的锦旗。

当事人廖某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杨某于2010年4月通过网络相识恋爱,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杨某不嫌婆家穷,不计农村苦,入乡随俗,插秧、割稻、拾茶籽,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邻里刮目相看。杨某为建设新婚家庭,多次向娘家举债,用于家庭购买小汽车、农用车、入股、建车库、修水泥路。2012年2月,杨某生下一男孩,村里年轻人更是羡慕不已。

    2013年春节前后,杨某多次发现廖某感情出轨,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大发脾气,摔家具、砸电器、打汽车。经村支两委多次调解未果,廖某于2013年6月向该庭起诉要求离婚。曾经的婚姻榜样,如今出现婚变,这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杨某一边积极应诉答辩准备材料,一边向社会呼吁要求保护弱者的权益。

该庭受理案件后到当地进行了走访调查,查明了案件事实。经做工作,双方和平分手,杨某分得了共同财产7万多元。杨某为了感谢该庭维护其合法权益,便有了本文开篇的一幕。
来源:灌溪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