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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财少而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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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平  发布时间:2013-11-11 09:06:57 打印 字号: | |
  大家知道,美酒很是诱人,芳香四溢,沁人心脾。金钱也很诱人,在这个世界,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花花世界的诱惑数不胜数,凡人都易起贪念,更何况是手中拥有一定权力的我们,在世俗的眼中,就算是我不找诱惑,诱惑也会来找我,如此这般,我们面临诱惑所需要的定力就更非同一般人了。喝酒者贪杯会伤身,而为官者贪财则伤本,那么 何为官之本呢?----民为官之本。俗话说,民可载舟,亦可覆舟。我们作为法院的干警,本身应是法律的维护者,群众的救济者。如果连作为司法者的我们都不能做到公正、廉明,其伤害犹如污染了公务员这条大河的源头。如果我们不能履行应有职责,捍卫这条大河的清明,那么迟早会被这个大河所覆没。

    太阳燃烧,因为它选择了辉煌;高山挺拔,因为它选择了伟岸;而我们 既然选择了作为一名法院的公务人员,那么我们就应肩负起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忠诚于法律,时刻提醒着自己要捍卫司法尊严。在考进我们鼎城法院之前,我的老师就曾跟我说过:“要想发财,那别当公务员”。事实上也确实是如此,当官的人想发财,可不要一不小心把自己想进了“棺材”之中。

    有不少同志都会觉得反腐倡廉应该是领导干部的事,和一般干部没太大关系。但通过我在鼎城法院这几个月所经历的点点滴滴,我深切地感受到:我们的法院就象一棵参天大树,而我们每一个基层干部正是大树扎入土壤里的根系,虽然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各有不同、职位各有高低、权力各有大小,但这棵大树的蓬勃生长却依赖于每一根最基础的根系。因此,无论我们“官”有多小,我们都应始终铭记“勿以官小而不廉”的信念,践行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握好手中权力的这把天平。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应向身边每一个廉洁的同事学习,从每一件小事开始养成廉洁的习惯,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扬起鼎城法院的清廉旗帜。来法院的这几个月:

我所知道的是----2012年年底,我院主动取消了年会,响应了习总书记的节俭开支的口号。

    我所见到的是----我院的食堂以“吃多少,乘多少”为口号,即要吃饱,可是也不能浪费,很好的响应了习总书记的“光盘行动”。

我所感受到的是----我院的干警同志穿着朴素、大方,没有恶意攀比、贪慕虚荣的风气。

    从点点滴滴的细节中我深切的认识到我们鼎城法院的作风淳朴,不铺张浪费、讲 究排场。在这样一种朴实的氛围中,我感到心里特别踏实,我相信我们的群众也能从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中感受到法院的清廉形象因而信任我们。

    古人说得好:“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敬我能而敬我公”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利行一己之便,贪一己之利,那么终将会落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下场。群众的信任就是我们作为司法工作者的最大财富。古语有云“得人心者得天下”,我们如果能成为让老百姓放心的人民公仆,那便如拥有了无价之宝,又还怎么会在乎那物质的享受呢?有价的财富怎么敌得过无价的民心呢?

    清廉者可一生心安,虽无满贯家财,却能得心中一片净土。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品格。我们若想做到一身清明,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即从根源上就杜绝贪污腐败的念头,然后要在行动上严格监督、惩处贪污腐败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干警队伍才不会出现贪污腐败的不良份子,以致影响到我们整个队伍在群众心中公正廉明的司法形象。

    我们要在这个“一言九鼎”之城做到廉洁的承诺,维护好鼎城的廉政之风,树立好鼎城的廉政旗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者的要求随时提醒自己、笃实把握自己,做好人民公仆。我们每一个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是法院的一面旗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我们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服好务、站好岗,这样 才能 永葆法院公正廉明的光辉形象,永葆司法尊严!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