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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本”毒品舍不得 父女二人同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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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伏云  发布时间:2013-11-20 10:25:34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2013年4月份,被告人罗某在清理丈夫在湖南省宁远县城的租住屋时,发现了三小包用白色塑料袋装的冰毒,罗某拿回其父被告人罗某某家中放在冰箱内,后被罗某某发现。罗某告诉其父是冰毒并想将毒品卖掉,罗某某劝罗某将毒品丢掉,罗某认为可惜没有听从。

    2013年5月11日,罗某因家中困难且负债,就想将这批毒品卖掉换钱。罗某乘车来到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找到其朋友“小康”请其帮忙找买家将毒品以人民币12 000元的价格卖掉,并承诺给“小康”1000元的报酬,“小康”同意给其找买家。5月12日被告人罗某接到“小康”的电话称已为其找到买家,要其将毒品带到常德市鼎城区进行交易。罗某带着毒品从父亲罗某某家出来时,被父亲罗某某问起,罗某告诉罗某某准备将毒品卖掉,罗某某担心其出事要陪同前往,二人乘中巴车去常德市鼎城区找“小康”联系,上车后罗某将毒品交给罗某某保管。当晚在与买家交易时,罗某、罗某某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罗某贩卖的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98.34克。鼎城区法院经审理:被告人罗某和罗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98.34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对其二人分别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罗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罗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