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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子未揽到工程敲诈对手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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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利兵  发布时间:2013-12-03 09:36:09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五男子没有承包到工程,就敲诈对手的钱财,最终均锒铛入狱。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王某、李某、孙某及程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元;

    2012年10月初,被告人杨某、王某、李某、孙某及程某在获知被害人刘某承包到了武陵镇郭家铺物流园安置小区的下水道工程,而自己做为本地人没有接到该工程,就相互商量要找被害人刘某搞点钱花,否则就阻止刘某施工。10月10日上午,被害人刘某迫于施工受阻的威胁,在物流园指挥部给了被告人杨某人民币15 000元,事后被告人杨某、王某、李某、孙某及程某各分得赃款人民币3 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五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执行二局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