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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送来冬日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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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芳  发布时间:2014-01-15 11:00:56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1月14日,冬日暖阳普照,这一天对于住在常德市鼎城区雷公庙镇的黄某某一家来说更是个温暖的日子。鼎城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王志刚及有关负责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爱政,监察室主任王爱民及镇村有关人员等一行来到黄某某家中,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并为他们准备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2011年2月5日黄某某所驾车辆与杨某所驾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黄某某受伤并成为植物人,伤情鉴定为一级伤残。法院判决杨某赔偿193983.26元,但依法对杨某的小型普通客车以10000元变卖后,剩余17万余元无法执行到位,现黄某某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经济极其困难。

    区政法委及法院工作人员鼓励黄某某家人要树立信心,坚持治疗,在镇村两委及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一定会度过难关。黄某某母亲此时已老泪纵横,“感谢你们,感谢党和政府,现在我们更有信心进行继续治疗了。”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付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