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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法院道路法庭多措并举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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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勋艳  发布时间:2014-03-05 15:13:38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针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自动履行率低、执行难度大的普遍现象,常德市鼎城区法院道路法庭多措并举力争“案结事了人和”。2013年该庭共审结此类案件241件,无一件申请执行的案件,被本院评为“综合绩效工作先进单位”。该庭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合作。该庭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制度,保障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如即时共享交警部门收集的肇事者及车主单位联系方式、车辆保险情况等信息;已扣留肇事车辆的,提前告知当事人可能返还机动车的期限以及协商不成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等。

  二、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诉前委托鉴定机制,杜绝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减少审理周期。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积极联合交警、保险行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部门或组织,构建集审判调解、保险理赔、司法确认、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多位一体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新机制,提高案件的化解效率。

  三、切实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在诉讼保全中切实加强财产查控,防止加害方财产转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加大适用先予执行的力度,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治疗,缓解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压力。综合运用搜查、拘留、查封、扣押、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执行和拒不执行的惩处力度。

  四、完善对受害人的救济制度。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救助基金制度,充分利用执行救助基金,重点对那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被执行人确无赔偿能力的交通事故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实施救助,并进一步拓宽救助基金的来源渠道,加大救助力度,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