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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耀鼎城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公开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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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勋艳  发布时间:2014-03-07 10:04:22 打印 字号: | |
  鼎城区法院网讯 鼎城区原名常德县,古称朗州。这片沅水尾闾、洞庭之滨的土地,历史曾将无数的荣光倾注在这里。在这个涌动着生机与活力的地方 ,留下了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忙碌的身影,送副本、忙调解、敲法槌……他们在阳光下践行着司法为民,用智慧和汗水让人民群众在每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的阳光温暖着全区88万人民的心窝。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各领域办事公开”的总体要求,鼎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以创建“平安鼎城”、“法治鼎城”为契机,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关爱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精心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联动活动领导小组。区政法委彭勇书记亲自来到鼎城法院指导、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在这样的基础上,鼎城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典型提升、领域拓展、载体创新、机制健全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走进鼎城法院立案大厅,一张张笑脸,一声声问候,让人如沐春风。立案厅近年来积极打造绿色便民窗口,以热情、高效、公开的形象面向每一位当事人,曾被湖南省高院评为“立案文明窗口”、“先进单位”。

  不清楚相关业务,不要紧。立案大厅设立的“导诉台”有专职人员进行诉前引导。对于当事人起诉材料、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手续。在受理过程中,向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执行风险告知书》,告知其诉讼权利与诉讼风险。在立案过程中,发放《起诉书》、《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积极同当事人交流,指导当事人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尽快将已受理案件录入“数字化法院系统”中,做到当日受理,当日移送;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诉权,便于当事人上诉。而大厅电子显示屏上,详细的显示一周内排期开庭的信息,便于当事人及时了解开庭信息。这里的一切布置和服务,都是从群众的需求出发。

  对困难群众,法院积极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让人人都能打得起官司。办公楼一楼设立了院长接待室,由院长或副院长亲自接待群众的申诉信访。2013年,区法院新增各级信访案件共54件次,与2012年度同期相比,涉诉信访量下降59.12%,初信初访化解率达93.10%。

  庭审公开是司法公开的中心环节。区法院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都全面、实时的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而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都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开庭3日前群众在在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就能看到开庭信息,如果想旁听,经过安检后就能毫无阻碍的进入法庭。所有证据都在法庭上公开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能当庭认证的,当庭认证。

  法院判决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每一次宣判,质疑的声音终归难以避免。针对这个问题,鼎城区法院完善答疑工作机制,摸索承办人首办答疑、庭长深入答疑、院长亲自答疑和社会力量参与答疑的四级答疑机制,有力增进了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同。2013年,区法院当庭宣判率82.42%,超过全市平均值19.52个百分点;行政撤诉率82.19%,超过全市平均值22.67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排名全市第二。

  在鼎城区广大的农村,无论是因为土地承包或是宅基地扯皮,还是一垄地、一棵树的纠纷,都是群众生活中的大事,这些小矛盾没有人仲裁、化解,就会演变成大麻烦。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法院法庭坚持巡回审理方式,打造“便民法庭”,把法院工作延伸到最基层,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不论是急案,还是因为当事人生活贫困、身体残障等原因不能到庭诉讼的,工作人员干脆上门服务。这些做法,不仅给当事人带去方便,还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使老百姓受到了法制教育,一举多得。

  在此之外,各基层法庭还经常邀请当地人大主席、司法所所长、村支书、组长参与调解工作,形成合力为当事人说明情况、缓解情绪、宣讲法律。各业务庭每年都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社会组织代表、群众代表、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一次。近年来,区法院积极开展了“三长两员”法庭学法、丁家港中学大型庭审等活动,始终把司法权的行使置于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下,在公开中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判决执行难,不仅困扰着人民法院,这也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为了有效缓解这一难题,区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实现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在鼎城区法院网以及《信息公开手册》中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依据、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应将相应的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事项,执行中其他重大进展应尽可能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情况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鼓励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商选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依托鼎城区法院网,公布执行局局长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公布公告送达、“老赖”曝光、限制出境、资产处置等信息。2013年,执行案件和解并履行率71.40%,超过目标值21.4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法定期限内执结率完成两个100%。

  在审务公开方面,区法院也进行了创新尝试。亮点之一就是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与公开。区法院紧紧围绕选任好、培养好、管理好、使用好人民陪审员这条主线,分别于2005、2006、2009、2011年组织完成了四批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结构比较合理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去年,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445件,占年度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件数的98.24%,调撤率达65%以上。

  创建于2009年的鼎城区法院网,也让审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点击进入,网站首页设有 新闻中心、法院概况、法院管理、诉讼指南、审务公开、法学园地、法院文化、法律法规等多个栏目,将法院基本信息“一网打尽”。与此同时,法院组建了司法公开网络宣传队伍,将网站的功用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在人民网、新华网、各级法院网等网站以及杂志、电视等不同媒体上,将区法院的典型做法、典型案件和典型人物向外进行宣传,常德市电视台曾报道过区法院道路法庭特色工作与民一庭服务中联等重点企业的先进事迹,极大的提升了法院的正面形象。专业工作人员选出群众关注、具有法制宣传教育价值的案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普及法律知识,从2012年至今开展了4次网络庭审直播;他们还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按照有关规定将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在法院网上公布,今年来已公布文书1400余份。

  对于自身的宣传和形象的树立,鼎城区人民法院一向不遗余力。建立与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 向社会和公众通报法院工作;自制季刊《鼎城审判》,发放给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完善形象监督员制度,聘请形象监督员对全院工作及法官和工作人员职业行为进行监督。

  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审判;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印制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区法院社会公众形象测评均稳居全省各市州先进行列。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司法公开如同强劲的引擎,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实现新突破。

  今后,鼎城区人民法院将在继续全力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让“阳光司法”照耀鼎城大地。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