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法院网讯 年过六旬的农民潘某,竟然冒充“老医生”开设私人诊所,进行诊疗活动。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了两次处罚后,潘某仍不思悔改,继续非法行医。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潘某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潘某在在既无《医师执业证书》又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常德市鼎城区丁家港乡的家中开设诊所,针对鼎城区、桃源县等地的病人非法行医。2012年2月22日和2012年7月3日两次受到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局行政处罚后,仍然不思悔改,继续非法行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在受到行政主管机关的两次处罚后,仍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