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法院网讯 “喂,请问你是王某的家属?”,“哦。我们是鼎城区法院立案庭的,你们家老爷子现在在我们这里坐着,你们不用担心了”。
5月13日上午,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待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一位九十多岁老人坐在立案大厅窗口的椅子上,神志不清,不管问什么老人都说听不见。看到如此情形,立案庭刘庭长赶紧扶老人起来,将他请到立案庭办公室,给其倒杯热茶,然后仔细询问老人的情况。通过谈话才知道老人姓王,今天一大早同家人出去时走失,被的士司机带到这里。其余情况一概不知。老人脑子有些糊涂,再加上可能受到了惊吓,说起话来语无伦次。交谈中细心的刘庭长发现老人的衣服里面有一个挂在脖子上的红绳系着布袋,里面装着手机和1000元现金。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电话内容。
不一会王某的老伴、子女火速赶到立案庭,见到了走失的老人。经历了走失后的焦急和重逢的喜悦使得王某的家人不禁热泪盈眶。原来老人家住鼎城一中附近,早上同家里人出去散步时走失,全家人着急的不得了,已经打电话报警,但一直没有音讯,正当家里人感到绝望时候传来了令人喜悦的电话声…
王老终于回到老伴子女的身边。徐庭长、刘庭长和立案庭成员在老人家属一遍又一遍的感谢中同他们告别。刘庭长在告别同时也提醒老人的家属要吸取这次教训。对于上了年纪糊涂的老人出去时一定要有人紧跟着,并且多往老人的衣服裤兜里放老人的基本信息及子女的联系,便于老人在走失后能够及时联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