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9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康某某盗窃一案,并邀请了鼎城区部分人大代表共计30余人参与了此案听审评议。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就本案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的表现进行了点评,认为审判人员仪表较好,庭审驾驭能力强,办案程序合法,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
人大代表认为,涉财案件关系到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希望法院将这类案件到被告人住所地进行公开审理,以达到宣传法律及警醒群众的目的,让老百姓切身学习法律,不做违法的事,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
区法院对代表们的意见及建议进行了积极回应,并表示将紧密结合“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继续开展好庭审观摩、代表评议及巡回审判活动,切实提升司法水平,畅通司法为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