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虽然父子对簿公堂在当下的中国已经不足为奇,但对于出生在建国前,成长在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辛苦养育了3个儿女,仍然坚守传统道德的老两口来讲,为了家庭的财产,起诉自己的长子,还是一个艰难的选择。近日,鼎城法院武陵镇法庭赵安平法官深入调解了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在领调解书的那天,老人感动得留下了泪水:最美不过老有所依。
二原告周氏与王氏,二被告系两原告的长子和长媳。二被告现居住的坐落在常德市鼎城区某处1组三缝两间一偏房屋属两原告所有。2001年,两原告与两被告共同出资出力在常德市鼎城区某处另修建了一栋三缝两间四层的房屋,后双方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未果,两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该案受理后,经承办法官赵安平多次努力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如下协议:“坐落在常德市鼎城区某处的三缝两间四层房屋由二原告与二被告各享有一半的所有权,两被告对该房屋的二层享有居住权,其余由两原告享有管理、居住权,该房屋产生的收益由原、被告双方各享有一半;坐落在常德市鼎城区某处1组的三缝两间一偏房屋归二原告所有,二被告享有居住权,两被告于调解协议生效后每月向两原告支付房屋使用费100元;二被告自调解协议生效后每月向原告王某支付赡养费300元。”
法官感言:本案看似所有权的确认纠纷,实则是一起赡养纠纷,本案是老两口因担心老无所依,而提起的诉讼。处理该类家庭纠纷,因有家庭伦理因素,宜多做调解工作,缓和父子间的关系,在既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同时,又让老年人心里更加轻松度过余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人都会变老,都会遇到养老问题,在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不少子女和父母对簿公堂,老人的白发清泪,子女的争执和叹息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