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为修坪邻里大打出手 促和谐法官调解止争
分享到:
作者:张磊磊  发布时间:2014-09-19 13:16:17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本就应该互帮互助,和睦共处。但是本案当事人为了修家门口的水泥坪导致邻里之间大打出手、反目成仇,不由让人唏嘘。日前,贺家山法庭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在承办法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后,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丁某与胡某两家是几代的邻居,平时关系说不上多么要好,但也从来没有红过脸。2013年7月的一天,胡某的父亲正在自己家门前打水泥坪,其隔墙邻居丁某出门一看,认为胡某的父亲打的水泥坪占了自家门口的40公分地,遂让胡某的父亲把占了的自家的地让出来,胡某的父亲不同意,两人遂发生口角。正值此时,胡某的奶奶听到争吵从家里出来亦与丁某理论。丁某一番唇枪舌剑骂的胡某的父亲和胡某的奶奶狗血淋头,正巧在家的胡某看到自己的父亲和奶奶被人欺负,顿时火冒三丈,也冲出家门与丁某争吵,胡某抓起地上掺杂着石子的水泥块向丁某砸去,丁某顿时血流满面,躺在地上大声呻吟起来。经鉴定,丁某所受伤害为轻微伤,在经派出所和司法所调解均无果后,丁某一纸诉状将几十年的老邻居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审理该案后认为,此案如果判决必定使丁、胡两家的矛盾升级并不可调和,不利于两家人今后关系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下,两家人最终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在,并在调解书上签字时向对方表达了歉意。至此,承办人对本案的处理方式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贺家山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