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析法明理案结事了
分享到:
作者:姚运国  发布时间:2014-09-22 15:24:08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近日,鼎城区法院石公桥法庭将审判庭搬到镇德桥镇政府,巡回办案审结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部分人大代表、乡镇干部和附近群众旁听了庭审,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原告廖某与被告赵某、元某等均系被告镇德桥镇中学学生,是同班同学,2014年1月9日晚学校熄灯就寝后,廖某与赵某、元某等在宿舍床铺上嬉戏打闹,不慎将廖某从上铺蹬下,致廖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廖某将学校及赵某、元某等一同嬉戏的几名同学告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后,认为如果就近审理,既能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又能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决定组成巡回法庭,通过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各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官析法明理,各当事人均服从判决,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来源:石公桥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