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2014年8月28日,为了方便残疾人李某诉讼,鼎城区法院黄土店法庭将审判庭搬到了钱家坪乡政府,在当地开庭审理,并经过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较好的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聂某与李某相识前,聂某家境贫寒,李某身有残疾,2009年下半年,介绍人介绍两人相识,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感情共鸣很快让两个人走在了一起, 双方于2010年4月登记结婚。双方的女儿出生后,聂某便外出打工,李某在家带小孩,日子过得简单而平静。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的逐渐好转,两人的性格差异却暴露了出来,双方经常闹矛盾,夫妻感情日渐破裂,两人自2013年2月分居至今。2014年7月30日,聂某提起离婚诉讼。李某接到诉状副本后怒气冲冲,认为聂某是现代陈世美,经济条件好转了,就嫌弃李某是残疾人,要离婚,便到区残联、当地政府、司法部门多次反映情况,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认为李某系女性、残疾人,为方便其诉讼,应进行巡回办案,于是选择在当事人住所地的乡政府开庭。考虑双方均有调解的意向,承办法官决心以此为突破口,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注重保护李某的利益,苦口婆心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结束了这桩婚姻。考虑李某今后生活的困难,聂某承诺给李某5万元钱,安置李某的生活,女儿由聂某一人抚养,不要李某承担抚养费。一场残疾人离婚纠纷顺利解决。